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产业和经济建设需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企业高数据服务质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重庆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结合重庆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情况,制定了《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规范(试行)》文件(详见附件1),并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面向协会会员单位开展2025年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3日
二、申报流程
(一)资料提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于2025年7月23日17: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胶装,一份)报送至协会秘书处,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8184788403@163.com。逾期不接收。
(二)资格审查。协会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分为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两个步骤。技术审查重点是根据申报材料,按照评估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技术审查的企业,根据企业能力等级预估情况,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四)结果公布。协会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在重庆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制证并统一发放证书;对未通过的企业告知其原因。评估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年检制。
三、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单位会员;
(二)依法在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从事数据服务工作,并以此为核心业务;
(四)具备从事数据服务的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研发能力,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六)具备从事数据服务的管理能力:
1.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研发、项目管理、财务、知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具有保证数据服务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已建立符合数据服务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3.具有保证数据服务信息安全的手段和能力,已建立符合数据服务要求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七) 诚信建设
1.申请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申请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数据服务业绩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5.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
四、注意事项
(一)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相关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二)企业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可作为申报单位资质的一项证明,也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时的一项证明。
(三)企业数据服务能力评估有利于企业相关业务投标。
(四)企业数据服务能力评估与行政许可、资质审批无关,不作为任何市场准入条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灿
联系电话:1818478840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9号美源·美源4楼
附件:
重庆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2025年7月16日